第二章 旅客运输 车 票
第一条 车票票面(特殊票种除外)主要应当载明: 1. 发站和到站站名; 2. 座别、卧别; 3. 径路; 4. 票价; 5. 车次; 6. 乘车日期; 7. 有效期。 第二条 车票中包括客票和附加票两部分。客票部分为软座、硬座。附加票部分为加快票、卧铺票、空调票。 附加票是客票的补充部分,除儿童外,不能单独使用。 第三条 车票票价为旅客乘车日的适用票价。承运人调整票价时,已售出的车票不再补收或退还票价差额。